知识财产法律可以重塑市场,书、音乐、艺术作品都是通过这个方式来实现的,软件也不例外,在个人电脑发起革命式的市场之下,著作权再一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软件供应商不断的建立保护自身的机制,从技术实现到加密,再到强制的合同签署,商业建立壁垒,就是立法的过程。回顾人类的历史,关于知识财产方面的内容:版权、专利、商标等都不过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很多经济学家都把工业革命的成功其中一个要素就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激励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笔者以有限的知识,回顾一下软件出现之前的有关知识财产方面的内容,不如说是一幕幕的斗争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提到道德、伦理等话题,大家都会刻意的避讳,尤其是谈论开源的时候,有一部分会非常理直气壮的自己是为了赚钱才去违反许可和规范的,也就是说为了钱做些偷鸡摸狗的小事没什么,可这种恰恰是让开源无法发展和持续的隐形杀手,我们谈开源而避开文化,其实已经和开源无关了。所以,谈开源,不就是在谈文化吗?对于软件这个新事物而言,在和硬件割舍的过程中,出现了大胆的叛逆者,指出了其中不合理的地方,虽然在商业中的许可仍然是像商业公司那样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售卖,但是我们能够在重大事件中,看到其中的矛盾和冲突,也预示着未来的商机,以及最后针对最终用户许可同意书EULA的出现打好了伏笔。人性是脆弱而贪婪的,人类社会通过文化和制度来约束人性,任由人性的肆意妄为,造成历史的悲剧数不胜数。开源的起源是从个体的意愿出发,希望大家共同完成一个伟大的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但是如何保障最后的成果?个体又该如何保障自身的生活来源?俗语云‘活人不会被尿憋死’,总是有办法的,社会创新乃良策也!巴斯夏写过一本书叫《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我们可以在开源世界中看到任何想看到的,但是对于自身的知识是要具备的:计算机、编程、协作、共同体、商业、法律许可、上下游、产业经济、财务核算、个体动机、社会氛围等等,如果我们不能掌握任何一项知识,去理解「开源之史」无疑都是不够全面的。文化毫无疑问是拥抱和发展开源的必要,作为一种人类协作的典范,开源是有其独特的发展路径的,我们可能无法证明在其它文化无法产生和发展开源,但是我们能够从现有的开源项目中找到有效的可贵的正向的文化,比如保持源代码开放。本文试图给读者一个大概的轮廓。高等院校收取许可这类事,不是Gopher始作俑者,NCSA也不是最后一个,但是凑巧的是它们都和万维网有关,万维网的开放,与实现软件的开源,造就了如今的web,也与其当初的选择许可有关,置于公共领域的开源项目极少,但是却至关重要。不过我们可以思考,假如当年的万维网采用了商业授权,能走到今天吗?我们还需要搜索引擎吗?要提出自己的主张,当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就要站出来反抗,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期望,GPL的被发明和创造,并不是天才一下子想到的,而是一位意志坚定的普通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破坏了自己所热爱的共同体生活,不过是选择了软件自由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主张罢了,GPL威胁到了谁?历史赋予它公正的评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