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财富:社会生产如何改变市场和自由》(中文版)(在线阅读) 第十一章

历史往往就会和我们开大大的玩笑。适兕实在忍不住体验这个思维的实验,想象虚拟的历史,于是尝试花几个月的时间翻译。Enjoy!Happy Reading~

Mon Jul 8, 2024 | 1800 Words | 大约需要阅读 4 分钟 | 作者: Yochai Benkler | 译者: 「开源之道」·适兕

数字环境的制度生态之争

横跨21世纪之交的十年,在信息和通信领域见证了高度的立法和政策活动。在1995年到1998年之间,美国首次在六十年内彻底改革了其电信法律,彻底偏离了几十年来对无线监管的实践,彻底改变了商标法律的范围和重点,延长了版权期限,将个人用户侵权定为犯罪,并为权利持有人创造了新的类似版权权力,这些权力复杂到1998年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所制定的内容比整个版权法还要长。欧洲在电信领域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并在数据库中增加了对原始事实的新专有权利。美国和欧盟都推动了他们采纳的规范的国际化,通过新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条约,以及更重要的,通过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包含知识产权问题。自那以后的七年里,关于这些变化的含义以及将它们向其他方向扩展的努力,法律战一直在激烈进行。从电信法到版权法,从域名分配到服务器侵犯,我们见证了围绕控制数字环境中创造、编码、传输和接收信息、知识和文化所需的基本资源的广泛不同监管举措。当我们从各种监管小冲突的细节中抽身而出,我们开始看到一个更广泛的模式,即关于如何控制对这些核心资源的访问方式的冲突。

大部分正式的监管推动力是增加私人商业实体获得和主张信息生产和交换所必需的核心资源的独占性的程度。在物理层面上,向宽带互联网的转变伴随着竞争压力的减少和服务商在排除竞争者和塑造其网络使用方面的更大法律自由。这种在行使控制权方面免受法律和市场约束的自由,又得到了版权产业日益增加的压力的扩张,这些压力要求服务商对其网络中的信息流施加更多的控制,以执行版权。在逻辑层面上,反规避条款以及打击点对点共享的努力,对软件和协议产生了制度压力,要求它们提供一个更加受控和可控的环境。在内容层面上,我们已经看到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独占性的制度变革的稳步进行。

在上述这些的每一个层面上,我们同样也看到了抵抗的力量。在物理层面上,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允许开发能够自我配置为用户拥有的网络的无线设备,为基于公共资源的最后几英里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途径。个人电脑设计所使用的开放标准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对于要求计算机被设计成能够更可靠地针对用户执行版权的要求的协同抵制,迄今为止已经阻止了将DMCA方法扩展到硬件设计。在逻辑层面上,开放标准制定过程的持续中心地位和自由软件作为生产关键任务软件的主要方式的出现,为封闭逻辑层的努力提供了显著的抵抗。在内容层面上,法律在努力进行封闭方面的一边倒可能是最为系统的,而本书通篇描述的变革所形成文化运动和技术条件,则构成了这个力量的最大障碍。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很难说所有这些法律斗争中真正利害攸关的有多少。从某种角度来看,为了在新的技术社会环境中复制20世纪工业信息经济模式,法律必须取得巨大的扩张。它必须限制计算机网络最根本的一些技术特征,并扼杀我们分享与合作最根本的一些人类动机和实践。它必须将市场从开发越来越便宜的通用计算机转移到其它地方,这些计算机对用户的价值恰恰在于它们随时间的即兴可配置性,转向更可控和可预测的设备。它必须抑制无线、存储和计算领域的新兴技术,这些技术允许用户更高效地共享他们的闲置资源。它必须减弱自由软件的影响力,并阻止人们,无论年轻人还是老者,去做人类长久以来的事情:对彼此说,“嘿,你拿这个吧,你会喜欢的,”分享他们可以轻易分享并在社会上传播的东西。显然,法律实际上能否实现这样基本的变化还远未可知。从另一个角度看,可能没有必要完全压制所有这些事情。莱西格(Lessig)称这为牛性原则:少量规则,一贯应用,就足以控制一群大型动物。没有必要确保所有人在所有情境中继续表现得像沙发土豆一样,以真正限制网络信息经济的范围。只要核心技术和核心文化实践被限制在小群体中——一些青少年,一些反文化活动家。在工业信息经济时期,像东村或左岸这样的地方一直存在。为了实现第二部分所描述的自主性、民主、正义和批判文化的收益,非市场信息生产、个人自由创造和合作性同行生产的做法必须变得不仅仅是边缘实践。它们必须成为网络化人口中相当大部分的生活的一部分。关于数字化网络环境的制度生态的战斗,正是围绕有多少个体用户将继续参与构建网络化信息环境,以及有多少消费者群体将继续坐在沙发上被动接收工业信息生产者的成品展开的。